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学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8********4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汕国仲字【2021】25707号 |
案号 |
(2021)浙03执14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汕尾仲裁委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代偿款人民币16316.74元。(2)支付申请执行人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利息、违约金,利息和违约金以代偿款16316.7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的计算标准,从2020年10月23日起计至代偿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裁决书出具之日即2021年08月02日,共计人民币1948.26元。(3)承担本案仲裁费用400元。(4)承担本案执行费用183元。(5)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