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爱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826********5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812民初3942号
案号
(2021)苏0812执37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爱国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代偿款9255元,该款于2021年5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1255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000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000元,于2021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剩余2000元;二、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朱爱国有一期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则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82元,减半收取41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时间
2022-01-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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