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鑫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5********00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1024民初474号 |
案号 |
(2022)晋1024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汾中心支公司向原告李昀甜赔偿车辆维修费2000元;二、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被告郭鑫杰向原告李昀甜赔偿各项损失68170元;三、驳回原告李昀甜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