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振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7********73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12民初4535号 |
案号 |
(2021)苏0812执39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振跑于2021年9月26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崔明明借款本金286210元、利息(以8471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3.84%计算至款项给付之日止;以201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款项给付之日止)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6033元,减半收取3016.5元,由被告陈振跑负担,于2021年9月26日前给付原告崔明明;三、原、被告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