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鲁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9********DH4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1民初58号 |
案号 |
(2020)鲁0921执3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鲁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良腾装配有限公司222648.81元。二、被告山东鲁志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山东能源重装集团良腾装配有限公司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2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用原告已垫支,待执行时一并执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3-02 |
发布时间 |
2020-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21MA3CFLDH4H |
登记机关 |
宁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宁阳经济开发区京台高速以东、泰山大道以西万力重汽股份有限公司2-2车间1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