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海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31********03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5民初5355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83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被执行人向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52300元、利息1882.8元,及罚息计算基数为:以20000元为基数的罚息自2018年11月22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15200元为基数的罚息自2018年12月27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4100元为基数的罚息自2019年1月6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13000元为基数的罚息自2019年1月7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罚息计算标准为:2020年8月19日之前按年利率21.6%计算,2020年8月20日之后按年利率15.4%计算。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27 |
发布时间 |
2022-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