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6********111F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7民初2882号 |
案号 |
(2021)粤0607执35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511213603636】。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原告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货款333587.38元,该款由被告分期偿还,于2021年6月8日前偿还50000元,从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每月28日前各偿还50000元,余款33587.38元于2021年12月28b前清偿完毕。上述款项由被告直接支付至原告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户名: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账号:656157735856);二、如被告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原告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未履行部分全额向法院申请执行,且被告须向原告支付以未履行部分为基数,从2020年12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5计算的利息;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3184元、保全费2210元,合共5394元,被告广东富迪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自愿负担,该费用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6月8日前径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的内容已经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该协议经本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23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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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怀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669826111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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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山花路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