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凤城市锦江中小学接送服务中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06********23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锡法民初字第0650号
案号
(2021)苏0205执恢5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确认邵祥泰结欠赵宜金本息262万元、律师费10万;二、支付方式及期限:邵祥泰于2014年1月20日前支付赵宜金100万元,于2014年4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4年7月30日前支付50万元,于2014年12月30日前支付72万元;三、如果邵祥泰有一期未按约还款,赵宜金有权以全额未支付部分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四、服务中心、惠山饭店对邵祥泰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五、双方就本案别无其它争议;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七、案件受理费11600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5000元,合计16600元,由邵祥泰、服务中心、惠山饭店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页无正文)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10-08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群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2106820598022351
登记机关
凤城市教育局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锦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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