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文锁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1121********22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12刑初193号 |
案号 |
(2021)苏1112执2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王文锁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6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