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屠俊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211********4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14民初5819号 |
案号 |
(2022)苏0214执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屠俊炜确认结欠焦晓辉60000元,此款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1月起至2023年11月每月月底前支付2000元,余款4000元于2023年12月底前付清;二、若屠俊炜有任意一期未按约履行,焦晓辉有权就未支付的剩余全部款项及屠俊炜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双方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70元(此款已由焦晓辉预交),由屠俊炜负担(焦晓辉已预交的诉讼费不要求法院退还,由屠俊炜于2021年11月30日前直接支付给焦晓辉)。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即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