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尤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3********1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11民初3358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36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确认,截至2021年4月21日,被告尤波、李晓茜共拖欠原告王霞借款本金595500元及逾期利息(以借款本金595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8日起按照年利率15.4%计算至被告尤波、李晓茜实际偿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112502元,上述款项被告尤波、李晓茜同意于2021年10月1日前偿还给原告王霞;二、如被告尤波、李晓茜未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则原告王霞有权就剩余全部未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0191元,减半收取5095.5元,由被告尤波、李晓茜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尤波、李晓茜随案款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3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