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州正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20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303民初5802号 |
案号 |
(2019)苏0303执2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徐州正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按其与原告胡庭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号:0489047)的约定继续履行,完善德晟君园小区的集中供暖设备,使原告的德晟君园第5幢1单元1102号房符合集中供暖条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徐州正德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20-04-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德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00672047741Y |
登记机关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徐州市泉山区风华南路一号富泊湾广场AB区商业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