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103********5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03民初6761号 |
案号 |
(2022)黔0103执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聂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88000元给原告唐亮,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借款本金188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计算,从2021年3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唐亮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