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滕州市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3BXU****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481民初264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鲁0481执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滕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枣庄市峄城区建筑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山东凯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856495元;二、被告枣庄市峄城区建筑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山东凯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856495元为基数,从2017年6月2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0.5%计算);三、被告滕州市宏宇供热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632元,减半收取1181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枣庄峄城区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滕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4-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曹卫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481MA3BXUJJ02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滨湖镇府前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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