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铁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81********65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5民初5754号 |
案号 |
(2022)苏0205执6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黄铁勇、张英于2021年11月底前共同向华丹支付货款89000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以8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2日开始,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26元,减半收取计1013元,由黄铁勇、张英承担。该款已由华丹预交。华丹同意该诉讼费用无需法院返还,可由黄铁勇、张英直接向华丹支付该费用,黄铁勇、4张英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向华丹支付10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