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九江昊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4********F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91民初333号 |
案号 |
(2022)赣0491执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九江昊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昆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25%的标准、自2019年4月27日起计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3元(原告王昆已交纳2664元,61元予以退回),由原告王昆负担343元,被告九江昊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26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6MA35L0F074 |
登记机关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城路103号国豪水岸城商务中心不分单元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