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群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2********18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27855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38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金57348.06元及利息3861.16元、罚息3115.58元、复利432.51元,合计64757.31元;之后至清偿之日止;被申请人同意按如下方式还款: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每月2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还款最少300元;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每月2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还款最少1000元;2022年3月起,每月25日前向申请执行人还款最少1500元,直至清偿完毕为止;案件受理费725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65482.31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18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