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坚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15********2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5刑初183号 |
案号 |
(2021)苏0205执27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5一、被告人余坚文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吴占良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三、本案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2627899元,责令被告人余坚文退赔给被害单位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