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培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801********18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802民特620号 |
案号 |
(2021)内0802执恢16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李培文支付申请人潘龙财货款56096元。款于2020年9月1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0年11月1日前支付36096元。如有一期逾期,则视为所有未到期款项均已提前到期,申请人李培文立即支付申请人潘龙财尚欠全部货款,利息请求申请人潘龙财自愿放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