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401********ED3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91民初3320号 |
案号 |
(2019)皖0191执25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原告张应生偿还借款本金1040000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19年4月12日利息为124800元,之后以104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安徽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应生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三、被告殷宁康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张应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392元,减半收取为769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696元,由被告安徽康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殷宁康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时间 |
2020-04-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殷宁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MA2MXLED3A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690号尚泽时代广场A5幢办2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