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窦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403********7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402民初5073号 |
案号 |
(2022)鲁0402执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窦强支付申请人孙菲欠款133734元及利息(以133734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加计40%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87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