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露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23********45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211民初4299号
案号
(2022)湘0211执3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甘露在本判决生效之日后五日内向原告罗冬春支付各项损失2178元;二、驳回原告罗冬春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原告罗冬春承担500元,被告甘露承担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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