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聂根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01********44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1002民初4919号 |
案号 |
(2022)赣1002执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聂根泉尚欠原告杨文元借款本金240000元;二、被告聂根泉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归还40000元,余款80000元在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三、如被告聂根泉任一期未足额偿还,则视为全部到期,原告杨文元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聂根泉未偿还的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