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聂根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01********44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1002民初4919号
案号
(2022)赣1002执6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双方确认被告聂根泉尚欠原告杨文元借款本金240000元;二、被告聂根泉承诺在2021年9月30日归还借款本金8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归还借款本金40000元,2022年4月30日前归还40000元,余款80000元在2022年6月30日前付清;三、如被告聂根泉任一期未足额偿还,则视为全部到期,原告杨文元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聂根泉未偿还的全部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27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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