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志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3********49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904民初357号 |
案号 |
(2021)粤0904执1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林志群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水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34765.71元。二、限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水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52543.41元。三、驳回原告黄水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9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