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佳成印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59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402民初3025号
案号
(2021)苏0402执2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一、宜兴佳成印染有限公司向常州顶丹隆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7万元。支付方式:2021年7月1日前支付15万元,2021年8月30日前支付12万元,若宜兴佳成印染有限公司未按期足额履行,则应按306370元支付货款及利息(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二、案件受理费5896元,减半收取2948元,保全费2120元,合计5068元,由常州顶丹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三、本案纠纷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2-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余志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7579585955
登记机关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宜兴市和桥镇南新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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