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231********03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7民初7285号 |
案号 |
(2022)粤0607执10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龙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芷君偿还借款2万元;二、驳回原告黄芷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即280元,由被告金龙负担184元,原告黄芷君负担9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