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协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9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5102民初869号 |
案号 |
(2022)粤5102执恢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广东协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二、被告广东协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付还原告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的应计利息,其中借款人民币30000000元自2014年11月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利息,借款人民币20000000元自2014年11月1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算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91800元,由被告广东协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广东协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负担的上述受理费,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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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文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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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工业区(高佳玩具厂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