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镇江市金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1********64X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02民初116号 |
案号 |
(2022)苏1102执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镇江市金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镇江华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84600元。二、驳回原告镇江华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7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镇江市金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负担912元,原告镇江华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16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长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0271327364XK |
登记机关 |
镇江市京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镇江谷阳路388号京亿大厦1幢第6层61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