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艾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8********4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205民初5539号 |
案号 |
(2022)苏0205执7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胡艾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蒋文鸿支付货款92474元及违约金(以65681元为基数自2020年11月11日起算,以26793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1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二、胡艾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蒋文鸿支付律师费损失10000元;三、驳回蒋文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78元,保全费1120元,合计诉讼费2398元,由胡艾牛负担(蒋文鸿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由胡艾牛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胡艾牛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蒋文鸿)。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