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株洲市博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302********DP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湘0224民初2071号
案号
(2022)湘0224执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茶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株洲市博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颜春喜支付所欠吊车款67000元;二、驳回原告颜春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76元,减半收取738元,由被告株洲市博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茶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龙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23MA4PFADP3X
登记机关
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联西社区吉兴路鑫河花园4栋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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