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定市罗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4UH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5381民初2677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5381执3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黄金永与被告罗定市罗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日签订的《房屋装修合同》以及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的《附加工程明细表》;二、被告罗定市罗佳装饰工程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返还房屋装修款61015元以及支付违约金(自2021年6月1日起以尚欠的工程款为基础,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给原告黄金永;三、被告罗定市罗佳装饰工程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修补房屋装修空鼓墙砖的费用300元、清理垃圾贴地砖保护膜的费用650元、厨房门安装费用150元、购买阳台地砖和厨房地砖的费用400元、镶贴阳台地砖、厨房地砖和大门墙砖的费用250元,共计1750元给原告黄金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4元(原告已预交1554元),由被告罗定市罗佳装饰工程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罗定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时间 |
2022-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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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黄天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81MA4UHK623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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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罗定市龙华东路海富住宅B区十六米街(陈航屋首层第一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