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95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91民初729号 |
案号 |
(2020)皖0191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被告)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原告)陈浩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18年9月1日解除;二、原告(被告)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原告)陈浩经济补偿4000元;三、原告(被告)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原告)陈浩工资56788.23元;四、驳回原告(被告)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五、驳回被告(原告)陈浩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原告(被告)安徽兴仓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2 |
发布时间 |
2020-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郝文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0995064069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始信路120号G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