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海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723********1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鄂0502民初60号
案号
(2022)鄂0502执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陈琼与被告杨海波确认截至2021年3月1日被告杨海波尚欠原告陈琼借款22万元未偿还,被告杨海波自2021年6月起,每年起分两期【分别于年中(6月30日)及年末(12月31日)】每期最低偿还借款1万元,并同时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的标准支付利息,直至清偿全部债务止;二、原告陈琼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2300元(按照简易程序收取,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杨海波负担,于2021年6月30日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转付给原告陈琼。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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