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727********0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824民初2245号 |
案号 |
(2022)晋0824执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晓东欠原告任永忠、张彩师海尔牌空气能设备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共计57000元。被告杨晓东在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二原告19000元,在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二原告19000元,在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二原告19000元(被告将上述款项按期支付到原告任永忠在中国农业银行翟店支行,卡号为6228483040669681713的账户内);如被告有一次逾期未付,二原告可申请法院一次性执行剩欠款项。案件受理费1526元,减半收取763元,保全费720元,合计1483元,由被告杨晓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稷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