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希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102********45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102民初3988号
案号
(2022)苏1102执1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希勇欠原告宗震娣借款本金65000元,被告于2021年10月15日给付原告10000元,并自2021年11月起至2023年3月止每月月底前给付原告3000元,于2023年4月底前给付原告4000元。二、如被告黄希勇未能按期如数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所有未到期债务全部到期,原告宗震娣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所有未履行债权。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3元,保全费670元,合计1383元,由被告黄希勇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付,被告于2021年10月15日给付原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3-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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