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金缘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37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鄂1003执恢28号 |
案号 |
(2021)鄂1003执恢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湖北金缘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胡祥福借款本息261800元。若逾期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胡祥福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5228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湖北金缘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15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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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孟祥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000788180376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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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荆州区李埠镇李埠村四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