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秦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402********1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402民初2816号
案号
(2022)鲁0402执1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秦涛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欠款本金113531.77元及逾期还款利息(其中,截至2021年4月20日的利息44932.48元、违约金19682.16元,手续费4803.16元;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113531.77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5%计算)。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请求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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