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计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622********5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1民初5483号
案号
(2022)苏0311执6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确认,被告黄计杰应偿还原告李玉治借款本金28800元,该款被告黄计杰于2021年7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3800元;自2021年7月起至2021年11月,被告分别于每月30日前向原告偿还5000元;二、如被告黄计杰未按期足额偿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原告李玉治有权就剩余欠款本金一并强制执行;三、被告黄计杰付清以上款项后,双方此次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20元,减半收取260元,由被告黄计杰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1-2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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