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01********16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113民初4580号 |
案号 |
(2021)黔0113执48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伟欠原告林翰借款共计110万元。被告吴伟在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林翰5万元,8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9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10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若被告吴伟按前述约定支付原告林翰55万元,则原告林翰自愿放弃剩余借款55万元;二、若被告吴伟有任何一期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林翰可以以借款110万元为基数,就被告吴伟未还的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林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9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林翰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9-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