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0201********16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113民初4580号
案号
(2021)黔0113执48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伟欠原告林翰借款共计110万元。被告吴伟在2021年7月30日前支付原告林翰5万元,8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9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10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若被告吴伟按前述约定支付原告林翰55万元,则原告林翰自愿放弃剩余借款55万元;二、若被告吴伟有任何一期未按前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林翰可以以借款110万元为基数,就被告吴伟未还的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林翰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399元(已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林翰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9-07
发布时间
2022-03-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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