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蓝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2********70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824民初1621号 |
案号 |
(2022)赣0824执2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蓝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湖南蓝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新干县民丰收种子店货款和定金共计55795元;二、驳回原告新干县民丰收种子店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44元,保全费890元,合计283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新干县民丰收种子店负担749元,由被告湖南蓝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分公司、湖南蓝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208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干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左海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246616547062 |
登记机关 |
茶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原县种子公司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