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23********00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71民初20821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22)粤1971执2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1211642949】。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粤1971民初20821号民事调解书一、原被告双方同意被告东莞市石碣天琦电子厂、李刚支付原告覃兰孟加工款6200元以了结案涉加工合同纠纷;二、上述款项,原告同意两被告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应于2021年7月7日前支付款项2000元;第二期应于2021年8月5日前支付款项2100元;第三期应于2021年9月5日前支付款项2100元给原告。三、如两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原告有权就届时两被告未支付的款项(6200元-已付数额)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五、本案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