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亚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821********662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冀08民终2926号
案号
(2022)冀0802执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21)冀0802民初2263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李亚静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上诉人申琦借款本金3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止,按年息3%计算);三、驳回上诉人申琦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400.00元,由被上诉人李亚静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800.00元,由被上诉人李亚静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3-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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