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和家光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2********115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206民初6451号
案号
(2022)苏0206执7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无锡和家光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慈溪市欣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价款386765.3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386765.3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本判决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慈溪市欣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851元,财产保全费2670元,合计6521元,由新沃公司负担611元,和家公司负担591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4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2-02-21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章永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MA1MED1151
登记机关
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堰丰路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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