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灿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401********69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502民初4274号
案号
(2022)皖1502执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灿东支付原告王磊劳务款5400元,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朱灿东支付原告王磊劳务款的利息(以5400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至劳务款履行完毕时止),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朱灿东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