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南成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389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703民初372号
案号
(2021)豫0703执18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05132元及利息26066.88元(以405132元为基数,利息自2019年7月1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且最终应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2、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81026.4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06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能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11053892348N
登记机关
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天元分局)
注册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59号城市风景5栋4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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