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铜正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97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91民初12628号 |
案号 |
(2020)苏0591执13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铜正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设备款16045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8022.5元;二、驳回原告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35元,由原告快速电梯有限公司负担5元,由被告安徽铜正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830元(被告应负担之款项已由原告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一并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鲍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7230597278610 |
登记机关 |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天柱南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南溪府邸1号楼金融大厦7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