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许增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02********0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891刑初196号 |
案号 |
(2021)苏0891执26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许增家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许增家退赔相关投资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3011831元。(详见附页)。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