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604********TC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民初99号 |
案号 |
(2022)赣0424执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都昌县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66336363.77元;二、原告江西都昌县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上述被告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应付工程价款范围内依法对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江西都昌县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人民币1658409.09元,并承担自2021年8月9日始以66336363.77元为基数,按每日1‰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四、驳回原告江西都昌县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015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1200000元,共计1575156元。原告江西都昌县第五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72547元;被告修水县首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026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修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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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辛海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4MA35G0TC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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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翰香苑小区2#-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