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维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2********3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16民初5835号 |
案号 |
(2022)鲁0116执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莱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任维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磊偿还借款37477元及利息(以37477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28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借款实际给付之日);二、被告任维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张磊支付律师代理费3000元;三、被告李智德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6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