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生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222********70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10民终1749号 |
案号 |
(2022)鄂1024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1)鄂1024民初337号判决如下:一、被告周生国偿还原告齐书举借款本金276400元。二、驳回原告齐书举的其他诉讼请求。上列具有给付内容的事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逾期支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455元,减半收取4227.5元,由原告齐书举负担2000元、被告周生国负担2227.5元。财产保全费2905元由被告周生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